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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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WACG202416806-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99.10 万元,招标人为万安城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中包括但不
限于 25 台箱式变电站,11 套 24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13 套 48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5
套 120kW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6 套 60kW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6 套 40kW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37
套 7kW 交流充电桩,本项目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充电桩所需电缆及其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
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
现场审核,不接受电子身份证)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 套在开标
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2、投标人其他资格:
投标人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
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
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 1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 17 号)。
七、其他
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万安城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在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
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并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WACG202416806-1
2、项目名称: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699.10 万元(以财政评审价为招标价)
5、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 1 批 1699.10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七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20 日内完成施工及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
现场审核,不接受电子身份证)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 套在开标
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2、投标人其他资格:
投标人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为保证采购活动更规范,保障招标人权益,投标人需对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做出承
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 分(北京时
间)。
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
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
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点 00 分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面
交开标现场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开标现场纸质密封提交(详见采购文件要求)。逾期送
达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 17 号)。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③、采购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万
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5、采 购 单 位:万安城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经办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6-5708879
招标人地址:吉安市万安县人社局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吉安市万安县凤凰路建设银行院内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6-5709118
E-mail:2971815615@qq.com
日 期:2024 年 09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城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万安县人社局院内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96-5708879
电子邮件:watzkf570868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万安县凤凰路建设银行院内
联 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 0796-5709118
电子邮件: 29718156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汽车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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