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JB-2024-15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房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1050 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白杨公证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业务用房一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房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
参加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纪录;
3.3 合法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4 投标人所投房产必须为具有合法齐全房产证件和销售手续的新建毛坯房。投标人投标时
须提供以下“五证”包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
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9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3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业务室。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宁市白杨公证处委托,对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
房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业务用房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伊宁市白杨公证处,资金来自
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需求:采购业务用房一套。
2.2 质量及验收: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
2.3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交付房产,并配合采购人房产证办理完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
参加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纪录;
3.3 合法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4 投标人所投房产必须为具有合法齐全房产证件和销售手续的新建毛坯房。投标人投标时
须提供以下“五证”包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
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6:00-
20:00。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3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业务室。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
销售(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
后顺序装订,缺一不可。)
4.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料同招标公
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1:00 分
6.2 递交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厅。
7. 招标时间及地点
7.1 招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1:00 分
7.2 招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厅。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伊宁市白杨公证处
联 系 人:刘全虎 联系电话:1769094832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新新 联系电话:13201118511
伊宁市白杨公证处
2024 年 09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州司法局机关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白杨公证处
地 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萨依布依街道斯大林街二巷 4 号
联 系 人:刘全虎
电 话:17690948322
电子邮件:yns_bygz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
联 系 人: 黄新新
电 话: 13201118511
电子邮件: 6549275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