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
华医院长兴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
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
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
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
七、其他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全
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
1)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
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
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
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 2024-227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 套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丰福路 1008 号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 45 天内交付
7、交付状态:货到现场/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 2024-09-24 08: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09-29
16:00 截止,登录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
(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
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获取招标文件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3)被授
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 6 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招标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4-09-24 08:00 至 2024-09-29 16:00 的时间内下载(获
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09-24 08:00~2024-09-29 16:00,过时不候。
3.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件 600 元,售后不退。
3.3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
(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首页免费下载《用户手册-
供应商》,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免费实名信息录入,完成录入后登录平台、网上付费
(购买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
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10-17 09:00。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
(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
3、网上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果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丰福路 1008 号
联 系 人:王博彦
电 话:66851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 1319 号 15 楼
联 系 人: 朱佳、胡宾
电 话: 62261357/13918470259
电子邮件: zhujia@cairui.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