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区政府法律事务,增强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参加竞聘的律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行政法理论水平,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和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具体政府法律事务,曾经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并有良好业绩,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2.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组建固定的服务团队,保障服务团队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保证合同期内不因自身原因单方面变更服务团队人员;

4.律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人数10人以上;

5. 律所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团队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服务团队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政府涉法事务,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并取得良好业绩;

2.服务团队至少包括2名为合伙人级别以上专职律师,能及时响应有关需求;

3.服务团队成员熟悉政府涉法事务,在行政决策、政策文件管理、行政合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等领域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二、工作职责

(一)受聘律所承担的职责

1.受区政府委托,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论证、起草,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每年不少于10件;

2.对区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法律事务等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每年不少于80件;

3.应区政府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出具法律意见,每年不少于10次;

4.每年为区政府提供法治培训服务不少于2次,具体时间和形式,根据区政府要求确定;

5.应区政府要求参与处置疑难法律问题、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6.根据区政府委托提供行政诉讼案件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含二审、再审)服务,协助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检索、意见梳理、案例编纂等工作,并就典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形成分析报告;

7.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8.区政府安排的其他涉法事务;

9.如部分事项的受托办理数量未达到需承担工作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调整增加其他事项工作量。

上述事项中的需承担工作量要求为最低标准,参加竞聘律所可以提出高于上述标准的工作量,也可增加其他可提供的法律服务,此项指标将作为选聘的重要参考。

(二)受聘律所具体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受聘律所有权在受委托范围内以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的名义开展工作,但不得有损于区政府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利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开展与法律顾问单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2.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法律顾问单位未履行职责等合同约定情形的,区政府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前,区政府组织进行考核;

4.合同期满后3年内,受聘法律顾问单位不得代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不得代理与区政府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具体权利义务由合同正式确定。

三、期限费用

(一)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业绩优秀,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二)法律服务费

1.基础法律服务费:每家律所每年6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受聘律所承担的职责中除第6项重大诉讼代理费外的其他服务内容。

2.其他法律服务费:甲乙双方根据现行江苏省法律服务行业收费标准协商,并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申报要求

(一)竞聘须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

(二)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意控制篇幅,简洁明了、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具体包括:

1.《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申报表》《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

2.律所注册资料(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3.律所主要业绩,重点是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相关法律事务的业绩;

4.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有关从业经历、专业背景、业务专长等,团队成员名单及其材料一经报送,非必要不得更换;

5.根据本公告关于基本条件、工作职责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与承诺工作量;

6.律所或服务团队负责人近5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曾获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7.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扫描形成电子版,将纸质版一式三份,递交到赣榆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xfzb01@163.com请注明“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申报”,并标注律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区政府将根据律所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构成、承诺工作量等情况择优进行评选。将邀请候选律所代表进行现场答辩陈述。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下午4:30。区政府组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后确定聘用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受聘律所名单,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王科长  

报名电话:0518-********

附件:1.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申报表

    2.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

                             2024年9月23日


关于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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