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办事处: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办事处: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主要服务事项:1、环境卫生零星整治:上级数字城管平台交办、“*****”、“*****”市民热线交办等。

2、垃圾转运及分拣中心压缩站维护: 垃圾收集点至压缩站转运、场站设备维护、大件垃圾、有毒垃圾等处置。

3、环境卫生和蓝天保卫整治:农村片区环卫集中清理、各主次干道及周边环卫集中清理、垃圾分类日常清理整治、市区两级环卫检查日常集中整治等、裸露黄土复绿,菜地整治;未移交道路保洁、绿化维护等。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

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1

办公设备齐全,有应急交通工具,有督查巡视交通工具,办公秩序好

办公设备残缺,办公秩序混乱

2分/项

每月督查一次,缺一项扣100元/次

2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人事档案、财务报表、业务统计、六险档案等资料

制度不完善,资料不齐全

资料不完全扣2分

每月督查一次,缺一项扣100元/次

3

维护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劳动协议,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采购需求规定的人数

1分

查处一次每人次扣400元/次

4

各类工作人员必须购买五险

未落实规定要求的

2分/项

查处一次对公司进行督促补办手续,第二次提请人社部门查办。连续三次普查未达到应购买人数,取消评优

5

有详细的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

无考核办法,或赏罚不公,影响内部团结

1分/次

400元/次

6

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拒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影响工作进度

1分/次

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2000元/次罚款

7

各类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工作勤奋,形象良好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语言举止文明、办事公道、程序合法

有旷工和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形象差

1分/次

100元/次

8

各类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行业部门统一要求的工装,佩戴工号牌上岗,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不按规定着装的

1分/次

100元/次

有专业的队伍各司其责

未配备专业人员或队伍

1分/次

400元/人次

9

处理投诉和督办事件,响应迅速,反馈及时

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影响

1分/次

视影响严重程度处以200元/次以上罚款

10

定期组织培训(一年至少四次),统一学习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及各类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和勤政廉政意识

未定期组织学习,或未达到指定次数,或学习效果不明显

1分/次

400元/人/次

1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一年一次),保证良好的身体;对困难或因公受伤的环卫工人建立帮扶救助体系。

未组织体检,未建立帮扶体系

1分/次

400元/人/次

12

按合同要求配备相应岗位人数,建立并及时更新员工管理台帐,员工实施编号管理,不得随意调动,如更换需报业主同意,并报行业部门备案

采购需求规定的人数

1分/次

查处一人次扣50元/人次,连续三次督查未达到承诺人数,取消评优,并扣除5000元/人次。

13

须配备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的机械设备,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完好使用率不得低于90%

未按合同配备机械设备

1分/次

查处1次每辆扣200元/次.连续三次督查未达到承诺设备,取消评优,并扣除1万元/辆。

14

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未进行及时上报

1分/次

扣400元/次

15

按照合同约定,为员工发放过年过节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并为员工配备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工具、工作服、劳动用品

未按合同约定发放福利费用

1分/次

发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福利发放的,由业主督促落实或代扣,并处以违约金

16

关爱员工,保证队伍的稳定性。

出现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

当月评分不合格

5人以下,处以违约金2000元;群体性事件处以违约金1-2万元。

17

将应急突发事件尽力完成好

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未达到要求或效果不理想

5分/次

1000元/次起扣

18

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普扫必须及时、全面,不准丢段、丢堆,不准留有卫生死角、不准打浮扫把;普扫完后确保路面、车行道、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路面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

丢段10㎡以上未普扫;垃圾丢堆、普扫缺次;每平方米路面有泥砂或积水(雨天除外);未及时清除杂草的;同天出现两处以上现象,多处累计扣分。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出现大堆裸露垃圾未及时处理的,发现一处扣0.4分(主干道30分钟之内,次干道60分钟之内)。

0.2分/次

100元/次

19

清扫员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作业时间不准看电视、闲聊、擅自溜岗、串岗等不作为行为,要先接班后交班,不得出现空档;迟到:超过作息时间10分钟上班视为迟到;早退:提前作息时间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旷工:无故未在岗30分钟为旷工,30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计旷工半天,3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期无人员清扫,视为旷工半天。

除旷工半天扣1分,旷工1天扣2分以外;其他任意一项扣0.5分

0.5分/次

200元/次

禁止焚烧垃圾。

当街焚烧垃圾

5分/次

1000元/次

21

道路清洗后路面干净,无尘土,无污物。路段有污染的应及时清洗干净。

道路平侧石边有泥沙积尘,每20米扣0.2分,每50米扣0.4分。发现路段有污染,1小时内未清洗干净的扣0.2分。路面有散落混凝土未及时清理已硬化的,扣0.5分。大型污染视情况扣分。

0.2分/次

100元/次

22

所有路段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分散保洁。

未分散保洁

0.2分/次

100元/次

23

地下通道设施设备完好,工具摆放整齐,无杂物堆放;出现因排水不畅而引起的地面积水及时处理。

出现地面积水

0.2分/次

100元/次

24

街道道路按道路等级,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6:30-18: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6:00-18:00。保持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地下通道、人行道、树穴、公交站台、十字路口、中间护栏等无白色垃圾,无袋装裸露垃圾;地面及环卫设施上无张贴、喷涂小广告,路面见本色;道路周边可视范围15米内不得有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

清扫路段10米以内或15米可视范围内有成堆垃圾和散落垃圾的;地面、果皮筒、地下通道内有“牛皮癣”未清理的;通道内墙面、扶手、顶棚灰尘厚;路面出现撒漏污物,未及时清扫的。

0.2分/次

100元/次

25

保洁车应美观、整洁,并按要求停放(主次干道必须摆放在人行道上);不准压盲道;车上不得堆放、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洁车应按时定期进行保养。

保洁车未按要求摆放的;车身不洁、悬挂或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的;车辆未定期保养的。

0.2分/次

100元/次

26

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非指定区域,如绿化带、下水道、天桥下等;应及时清除当街燃放鞭炮的鞭炮屑或沿途抛洒的冥纸。

未将垃圾、泥沙扫入指定区域的;未及时清除燃放的鞭炮屑或抛洒的冥纸的。

0.2分/次

100元/次

27

保洁人员雨后应及时清除路面成堆泥沙、积水;

未及时清除泥沙、积水的

0.2分/次

100元/次

28

保洁人员不得往果皮箱内直接倒保洁垃圾;不得将环卫区域内的垃圾倒入园林范围。

发现保洁人员将保洁垃圾倒入果皮箱或将环卫垃圾倒入园林范围的

0.2分/次

400元/次

29

及时做好市民因道路卫生保洁作业投诉的整改回复

未及时对投诉进行整改回复的

0.2分/次

100元/次

30

不准在工作场所嬉闹打架,要文明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环卫工人举报路段缺人,经核查属实的。

不文明作业、酒后作业的每次扣0.2分;被举报一次扣0.4分。

0.2分/次

100元/次

31

机械作业车辆车容整洁,车体外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洗。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车容车貌不洁,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清洗车辆的,或者未放净水的。

0.2分/次

100元/次

32

机械作业要确保道路无积尘、积沙、积泥,无漏洗痕迹,无积水;路沿石结净,路面、中间护栏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夜间道路清洗作业必须有管理层人员值班,对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

作业后道路侧边石出现积尘、积沙、积泥的,每20米扣0.2分;道路泥沙、油渍每10平方米扣0.2分;人行道板缝隙中有泥沙、积尘的每5米扣0.2分;人行道有油渍、污渍的每平方米扣0.2分;绿化带侧边石、花坛、花台不干净,每20米扣0.2分;道路中间护栏和交通标志线不洁,每30米扣0.2分;

0.2分/次

100元/次

33

机械作业冲洗要求:水车和机扫车同时作业,水车在前冲水,机扫车随后清扫;水车冲洗限速,必须是在10—20公里/小时。机扫车作业限速在8-10公里/小时;机械作业必须开启安全警示标志。

不按要求配备车辆作业的扣1分;不按要求强冲的扣2分;水车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的,不按要求超速作业、鸣笛作业、不服从管理安排、未开启安全警示标志的扣0.2分。

0.2分/次

100元/次

34

清洗车和机扫车严格按指定时间和路段作业,作业时速不超过8公里/小时。

未按规定时间和路段作业的、超速作业。

0.2分/次

100元/次

35

为保证作业质量清洗车必须及时更换扫把,严禁干扫,必须带水作业;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机械作业车辆在加水后应按操作规范及时关闭消防栓。

未及时更换破损扫把、干扫作业的;未及时关闭消防栓或关闭不严的;因操作不当造成消防栓损坏的,相关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分/次

400元/次

36

及时清除作业过程中的路面渣土污染。

未及时清除的

0.2分/次

100元/次

37

当班作业车辆停止作业时间最多不超过20分钟,更不得停车睡觉;作业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安排替补车辆作业,确保车辆正常出勤作业。

当班作业车辆停止作业时间超过20分钟的,每车每半小时扣0.2分;发现当班作业车辆停车睡觉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上报故障的,每次扣1分;车辆未及时维修,超一星期以上未出勤的,每超过1天,每台扣1分

0.2分/次

100元/次

38

各类机械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扫帚工作到位,避免冲水路径过短等现象

未按操作规程作业,主扫未放或未压至地面的、有遗漏垃圾的;冲洗路面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仍有散落垃圾和明显尘土的。

0.2分/次

100元/次

39

清扫机械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

1分/次

400元/次

40

道路清洗分车行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车行道清洗每天一次,冲洗要求: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机扫车清洗。高压水车每车每段20万平方米,半挂水车为每车每段15万平方米,单机水车(5吨)每车每段为10万平方米。人行道清洗采用夜间作业,水车和人工清洗结合进行,确保每周一次。道路清洗工作必须制定每周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跟车清扫员的作业工具必须携带齐全。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进行人工清理。

跟车清扫员除司机外必须配备两名,每缺少1人次跟车清扫员的;清扫工具不全的;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及时进行人工清理的;清洗后道路未见本色的;未按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提前离开的;无清洗计划的。

0.2分/次

100元/次

41

机械作业相关工作人员文明作业,不得酒后作业;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投诉。

不文明作业、酒后作业的每次扣0.2分;因操作不当造成投诉的每次扣0.5分。

0.2分/次

100元/次

42

安排专人全天候巡查保洁,道路公共设施及两旁视线所及范围(含道路两旁街巷10米范围)。

无专人巡查的

0.2分/次

100元/次

43

每天8时前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牛皮癣”第一遍清理

未按时做好第一遍清理

0.2分/次

100元/次

44

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专用清洗用具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

未使用专用清洗用具或涂料涂抹光滑板材的

0.2分/次

100元/次

45

作业范围内的各种设施应以药水清理为主;采用油漆粉刷的要做好油漆调配,使之与原色保持一致。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确保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作业人员在使用药剂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立面涂层开裂、涂料脱落未及时处理的

0.2分/次

100元/次

46

对张贴式的“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有清理不干净的张贴痕迹的或有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0.2分/次

100元/次

47

在清理“牛皮癣”过程中应避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在清理过程中有损坏建筑物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因损坏未及时补救的

0.2分/次

100元/次,因损坏未及时补救,每次扣200元

48

保洁人员在收集垃圾时,沿途无撒漏,避免二次污染

沿途撒漏垃圾的

0.2分/次

100元/次

49

垃圾站厕有专人管理(一人一站厕),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设施标识标牌齐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地面有防滑措施。冬季用水冲洗厕内地面后,须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公共厕所应设有残疾人通道、盲道及残疾人专用间和紧急报警装置

管理人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扣1分;无专人管理的,扣2分;设施、标志不全、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的,每项扣0.5分;公共厕所未对外开放的,违规收费的;

1分/次

400元/次

50

垃圾站只准倾倒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垃圾入站

建筑垃圾入站的,每次扣1分;清扫员自行将建筑垃圾入站的,发现一次扣2分,两次以上予以辞退;管理人员允许入站的,发现一次扣3分;

1分/次

400元/次

51

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操作安全,及时进行设备维护,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确保使用。每年维修保养2次。设备操作应定人定岗,站内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各类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未摆放维修警示牌的;设备操作不规范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扣2-3分,并由公司承担一切责任;非工作人员操作设备,每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承担一切责任;管理房私自乱接电源、违章用电,发现一处扣1分;

1分/次

400元/次

52

保持垃圾站内外环境整洁,无撒漏垃圾,无堆积杂物,冲洗时污水严禁流入垃圾斗;垃圾站外沿5米内环境整洁,工具间摆放整齐,垃圾站旁无乱搭、堆物、乱停现象。

垃圾站场内撒漏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堆积物、垃圾未入斗、墙面污染未及时清洗、随处堆放杂物的,每项扣0.2分。有污水入斗的,每次扣1分;

0.2分/次

100元/次,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整改的扣400元/次。

53

定时灭蝇灭鼠消毒,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座,无蛛网。药液灭蝇作业时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药液,以防药液丢失,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不定时灭蝇灭鼠消毒的,可视范围内苍蝇大于3只/座的;站内有蛛网的;管理员管理责任区内同天出现2处以上此现象的加扣1分;

0.2分/次

100元/次,多处累计扣款

54

垃圾斗放置位置适宜,不得有碍观瞻,箱体及斗下清洁。及时清除垃圾斗下污水。

垃圾箱体和斗下未及时清洗、垃圾斗下污水未及时清除的;

0.2分/次

100元/次

垃圾站满溢前应及时通知车队清运垃圾,并及时配合清运公司做好清运工作。

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拒不配合清运公司,造成垃圾满溢

0.2分/次

100元/次

56

公共厕所内无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尘、蛛网、臭味、苍蝇;蹲位、间板、门窗、小便槽、灯具、洗手盆、挂物沟、冲水设备、内外墙、天花板等设施完好无损,无污迹、无尿垢、无乱写乱画;保洁作业时需悬挂作业指示牌。

公共厕所未及时打扫和洗抹、发现蛛网的;严重不洁和臭味刺鼻;有污迹,尿垢,乱写乱画的;保洁员作业时未悬挂作业指示牌的、未配置的;管理责任区内同天出现2处以上此现象的加扣1分;

0.2分/次

100元/次,多处累计扣款

57

管道堵塞应及时疏通。因大型维修需停止使用的,要设置停用公示牌,公共卫生间故障停止使用时,应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需求。

管道一般性堵塞,应在1天内疏通,未及时疏通的,每超过1天扣0.2分;管道严重堵塞,应在1周内疏通,未及时疏通的,每超过1天扣0.2分;因主体结构损坏或管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停止使用时,未设置停用公示牌的,每次0.5分;

0.2分/次

100元/次

58

果皮桶应美观、整洁。果皮桶需及时清掏清洗,无垃圾澎溢;无污水溢出;无功能性故障和破损;无倾斜、歪倒现象,完好率不低于95%。

果皮桶倾斜,不整洁的

0.2分/次

100元/次

59

目视果皮桶外表无灰尘、无污渍,无破损,摆放整齐。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

桶身有灰尘、污渍、破损的

0.2分/次

100元/次

60

烟灰碟内不能超过三个烟头

超过三个烟头的

0.2分/次

100元/次

61

果皮桶内垃圾无外溢现象

桶内垃圾外溢的

0.2分/次

100元/次

62

果皮桶内做到无蝇、无蛆。垃圾站按季节不同,每天进行1-3次洒药、灭蝇消毒。

桶内苍蝇多的

0.2分/次

100元/次

63

果皮桶附近无乱丢的垃圾

附近有散落垃圾的

0.2分/次

100元/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交付地点:按合同约定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环境卫生治理服务项目,主要范围为黄金园街道辖区范围内环卫主管部分未进行环卫市场化承包的区域。

(二)服务内容

1、清扫保洁

负责服务范围内道路墙根到路基的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巡回保洁(含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绿化带)。

2、清洗作业

负责服务范围内道路的机械化清洗、人工清洗(机械化作业包含夜间强冲、机扫、人工清洗、降尘和液面洗尘)。

3、垃圾清运

保洁斗车和垃圾果皮桶:负责斗车和垃圾果皮桶的清、掏、抹、洗和维护作业。

其它垃圾及堆物:负责服务范围内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庭院定期收集、清运,无主生活垃圾堆物(如:零散建筑垃圾的清运、烂桌椅、沙发、床、席梦思等废旧成堆的垃圾),定期负责分解和分类处理,符合垃圾分类管理和文明创建要求。

4、牛皮癣

负责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 2.5 米以下“牛皮癣”的清理。

5、公共设施

负责服务范围内含电线杆、电话亭、公交站、消防栓、路名牌、果皮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抹洗。

6、迎检、突发事件

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储备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等,坚决服从各级机构指派的临时任务等突发事件。

7、数字化平台检查

负责本合同服务内容中数字化案卷的处理销案。

8、其它检查

负责文明办、城管局等部门组织的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等检查。

(三)人员及设备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龄人员必须购买五险,必须为全员购买意外保险。

2、一线作业岗位要求,总人数不少于 26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主管 2人,司机3人,保洁员 20人。如人员出现无故缺岗,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在当月考核得分后另行扣除。作业效果不佳,采购 人将进行书面通报,一年内出现两次通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需配备性能良好且能正常运转的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 1 台,洒水车1台,并按人数配备垃圾收运车和保洁工具。如遇政策变化或相关要求需增加应急车辆,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配备。

四、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清扫保洁

1、作业时间:6:30—晚上 18:00。每日二次普扫,冬春季第一次普扫时间为 6:30-9:3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 13:30-16:30;夏秋季第一次普扫时间为 6:30-9:30,第二次普扫时间为 14:00-17:00;其他时段实行无空档巡回保洁,要求路面垃圾落地不超过二十分钟。

2、质量标准:卫生达到“九无十净”

“九无”: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染积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杂草。

“十净”:下水栅净、树池净、路沿石净、人行道车行道净、边沟净、果皮箱净、垃圾桶净、花坛绿化带净、休闲设施净、候车亭净。 其中每 500 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单项目不超过 2 处或累计不超过 4 处,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有损市容卫生项目。

二、地面清洗(洒水)

(1)作业时间:5:30-17:00;每日清洗 2 次(上午 5:30-7:30;下午 14:00-16:00)。

(2)质量标准:清洗时要开警示灯或鸣特种信号提醒行人与车辆,行车时速不超过 20 公里,清洗后车行道、人行道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污,花坛、道路、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三、设施洗抹、维护

(1)果皮箱每日洗抹 1 次,清掏 2 次;确保垃圾不爆满,箱体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牛皮癣”, 摆放规范,洁净见本色。

(2)垃圾桶每月清洗 2 次;确保垃圾不爆满,箱体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牛皮癣”,摆放规范,洁净见本色,桶周边洁净;垃圾桶发现破损的,保洁公司需及时更换,保证数量足额。

(3)对公园设施、休闲石椅、石桌、绿化花坛及其他游乐设施及时进行洗抹,确保各类设施无灰尘、无污渍,摆放规范,洁净见本色。

四、垃圾清运

区域内的垃圾桶箱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垃圾压缩站,确保所有的垃圾桶箱不爆满,不堆积。

五、垃圾压缩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压缩站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垃圾及时消化,无积压。

六、作业要求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3)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4)不准焚烧垃圾,确保垃圾及时送入收集地点,收集两次,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打扫收集场地。

(5)确保服务范围内住户满意,无投诉。

七、高温防寒作业要求

(1)根据长沙市环卫主管部门制定的高温时段作业制度执行。

(2)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对环卫工人进行关于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增强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劳动保护意识。

(3)发现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应及时调离露天作业岗位。

(4)7 月至 9 月期间,应向一线环卫工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省、市统一标准的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得计入工资总额)。

(5)对于露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要配发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暑饮料和防暑药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设备(此费用不计入高温津贴和工资总额)。

八、服务区域、非服务区域内应急处突

(1)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人的指令,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2)对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务考核小组。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1.2 服务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季度度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在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采购人在第二个季度 15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个季度服务费,特殊情况下顺延支付,原则上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3、中标人需对保洁清扫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拟派岗位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中标人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中标人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采购人或相关政府 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中标人解决纠纷,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

9、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卫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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