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保康县城关等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襄阳市国土资源局以“襄土资函[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保康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保康县城关等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建设规模为639.7769公顷,总投资2282.0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952万元。共划分二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招标金额976万元;第二标段招标金额976万元。项目区涉及歇马镇:韩家坪村、三坪村、合作村、大垭村、沮源村、蒋家坡村、尤家河村、向家店村、望佛山村、金包村、阳坡村、长岭村、杨家湾片、庙坪村;城关镇:九皇山村、管驿村、百果园村、堰塘村;后坪镇:九池村、三岔村、堰塘冲村、詹家坡村、汪家沟村、横冲蓝莓基地;过渡湾镇:茶庵村。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等补充文件所涵盖的范围。施工招标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27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合格的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且不在处罚期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包括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应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其证书所载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还应由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五大员)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以上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为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备案人员,无处罚记录,且经省国土整治局网上查询无在建项目及不在湖北省国土整治项目中标公示期内(在省厅备案系统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开标当天评标期间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提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加盖社保专用章、能反映2016年1月至8月中任意三个月缴纳的有效个人社保证明原件,并且出据社保查询方式。

7、投标人近两年(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则不提供;

8、投标人近两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能反映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在有效期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9、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发[2016]13号)文的要求:中标单位施工范围内涉及“机耕桥”的,如中标单位无桥梁工程承包资质,则需分包给具有桥梁工程承包资质的单位承建;

10、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2016年 9 月 23 日至 2016 年 9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8:00时,由公司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证明原件或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名单、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五大员证书资料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存须胶装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等每套1000元(人民币),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在2016年10月21日9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至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收款人:保康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支行

账 号:****************2300

请各投标人在汇出投标保证金后于2016年10月21日前到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方式:****-*******(王会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保康县清溪路57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限一人参加。

八、投标须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的招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候选人在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摇号产生。

2、报名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保康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钟工

电话:131*****509

2016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基本农田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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