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国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国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为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全年预计总量约550吨,具体总量以实际过磅数为准。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根据甲方需求送货,自甲方通知送货起48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年粉末活性炭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生产商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者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生产商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的期限需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供货期限;

(2)生产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包含粉末活性炭的生产、制造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其具备粉末活性炭的生产、制造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详细规格参数及生产执行标准说明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承诺所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同类产品在国内供水/污水厂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7、投标人在本次项目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2获取方式: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采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先行登录江苏省环保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221.6.38.162:8081/portal?index=0)进行供应商身份免费注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所需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注册,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法完成后续的操作,并且由此导致的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向*********@qq.com邮箱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后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4 09:30。

5.2 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本次投标文件接受邮寄,请于2024年10月14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寄至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福满楼青年酒店楼上),收件人:刘工181*****3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

6.2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楼会议室。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启投标等事宜。

7.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环保集团数字化招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221.6.38.162:8081/portal?index=0。注册方式详见电子招标平台通知页面。

(2)招标项目在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请自行安装手机盾并绑定投标公司,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安装方式详见电子招标平台通知页面。

(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完成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及手机盾数字证书安装,未能及时完成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国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国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321

电子邮件:*********@qq.com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末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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