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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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28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工程周期:8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给排水、建筑电气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拆除的项目及余泥垃圾外运等。(详见按项目工程量清单表附件1)。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一、工程名称:河源市人民检察院闲置用房修缮改造项目二、工程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7号三、工程规模:本次改造项目面积296平方米,内容包括:办公室、厕所、保洁室、茶台区改造等(具体按工程项目清单表附件1)。四、工程范围: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给排水、建筑电气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拆除的项目及余泥垃圾外运等。(详见按项目工程量清单表)。五、工程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六、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七、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在河源市财政局备案,并具备房屋建筑、维修、装修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拥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 1 | 282,000 | 平方米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供应商必须合法合规,信誉好,具备各项条件,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在河源市财政局备案,并具备房屋建筑、维修、装修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拥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曹彩云 *******
采购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09月24日
标签: 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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