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根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签署的《项目委托协议书》,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4﹞第598号;
3. 服务内容: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明细表);
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
5. 分包情况:/
6.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7.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
8. 服务标准:应符合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采购人要求,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作业、装卸、运输均应保持街道整洁,不可造成泄漏、遗撒。所有垃圾物由服务商自行选择倾倒地点,禁止在太安村周边垃圾场及田间倾倒。人员费用包含在总价垃圾清运费用内,采购方不再另外支付。
9.付款方式及进度:银行转账;按次结算,采购人要求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10.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否;
二、采购方式:网络竞价(多次竞价)
3.1 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3.2 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3 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配件、耗材、工具、设计、制造及一切设备和配件的包装、运输及装卸、保险等所产生的一切含税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参与条件
4.1 拟参加本项目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证性的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4.3已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服务商,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选择参与项目、缴纳保证金、下载竞价邀请文件。参与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09:00至2024年9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服务商(服务商)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联系方式)。
服务商需将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以上文件到对应位置。
1. 保证金金额:6000元
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
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服务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采购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服务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服务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服务商将无法参与该项目。意向服务商在缴纳完保证金后,需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意向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降价,分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限时报价时间结束,最后一个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服务商。
2.竞价阶梯: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9月29日13:30至2024年9月29日15: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29日15:00
3.限时竞价周期:300秒
4.如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家符合要求的潜在服务商,其参与报价且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可将其确定为成交服务商;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潜在服务商,将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5.潜在服务商应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明确注明是否完全认同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邀请文件》全部内容,不完全认同或未注明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九、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十、合同的签订
本项目竞价结果确定后成交服务商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在不违反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邀请文件》内容的前提下,服务商应无条件接受合同全部条款,若以此为由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一、交易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竞价结果通知书前向哈交所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收取采用比例收取方式,即服务费金额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成交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十二、资格审查
潜在服务商须根据《竞价邀请文件》要求,制作两份响应文件胶封成册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于2024年9月29日9:00至9:30携带密封的响应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一楼(哈尔滨银行左侧标书受理处)签到,等待资格审查(每家潜在服务商仅限一人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方: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2*****999
受 托 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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