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川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18〕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资本:90.0%。招标人为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地址为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4组和南坪乡塘坊村10组。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设规模700t/d,总占地151.2亩。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电力电缆*****米及控制电缆******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地址为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4组和南坪乡塘坊村10组。 计划交货期:30日历天。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经营许可: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可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制造)商资格声明,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投标要求: 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或制造商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指该标段核心产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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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3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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