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通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南通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0: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苏采云系统开标 | ||
预算金额 | ¥2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亚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483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通市姚港路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3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阴市大桥南路8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亚萍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JSZC-******-XXDF-C2024-005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XDF-C2024-0058
项目名称:南通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万元(采购包1:70.******万元;采购包2:110.******万元;采购包3: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0万元人民币,包1:70万 包2:110万 包3:100万 最终报价超过限价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包1:对如东县、通州湾示范区的涉气源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
包2:对海安市、通州区、开发区、海门区的涉气源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汇总清单数据,形成总结报告。
包3:对如皋市、启东市、崇川区、苏锡通园区的涉气源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
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萍
电话:159*****48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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