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采购公告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0: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预算金额 ¥3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晓芹
项目联系电话 135*****207
采购单位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030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晓芹

项目概况

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 JSZC-******-CJZB-C2024-01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CJZB-C2024-0146

项目名称: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元整(小写:*******.00元)

采购需求: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粮食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江苏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提出“开展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和溯源分析工作”有关要求,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并印发了《苏州市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31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实施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形成《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报告》等关键成果,提出污染源头整治相关对策和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底前提交《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最终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10-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051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6号

联系人:张黎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晓芹

电话:0512-********



附件:苏州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污染 污染耕地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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