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024年淤泥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024年淤泥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024年淤泥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0:48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概况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024年淤泥处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CG01);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2024年淤泥处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淤泥处置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环保要求,雨污水管道内及雨污水检查井内清理出的淤泥处置);

合同履约期限:自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质量标准:污泥处置过程及处置结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生态环保要求;

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行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污泥综合处置能力(包含转运及最终处置),具有污泥处置地点,以及具有对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污泥经处置后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环保要求,至少配备运输车辆1台且具备相应运输资格;

4.3财务要求:供应商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4.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固废处理工程师及环境治理工程师资格;

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6.1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司机及押运人员等3人;

4.6.2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4.7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0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开启:

2024年10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现场递交开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纸质版响应文件,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机场大路7299号

联系人:呼荣梅

电 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郝云坤

电 话:0431-********

责任编辑:施棋 复审:李丽 终审:雷宇新

标签: 综合保税区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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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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