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金融资金委托社会化驾驶押运外包项目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金融资金委托社会化驾驶押运外包项目二次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金融资金委托社会化驾驶押运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53MX**********C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53MX**********C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金融资金委托社会化驾驶押运外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保山市分公司利用企业自有车辆及人员,外包保安公司驾驶11人、押运员21人、收款员5人,以保安公司为主,企业为辅,负责各县(区、市)公司网点、加油站款箱,具体为:
(1)城区分公司企业自有运钞车1辆,需外包驾驶员1人、武装押运2人,收款员1人,主要负责城区及坝区14个加油站的款箱收缴。
(2)施甸县分公司企业自有运钞车2辆,需外包驾驶员2人、武装押运4人,收款员1人,配备企业员工1人(押运日常管理),负责全县8个金融网点的现金款箱(包)及尾箱押运工作,同时负责8个加油站的款箱收缴工作。
(3)腾冲市分公司企业自有运钞车2辆,需外包驾驶员4人、武装押运7人、收款员1人,配备企业员工3人(含押运日常管理)。负责全市11个金融网点(含邮储银行)的现金款箱(包)及尾箱押运工作,同时负责27个加油站的款箱收缴工作等。
(4)龙陵县分公司企业自有运钞车2辆,需外包驾驶员2人、武装押运4人,收款员1人,配备企业员工1人(押运日常管理),负责全县6个金融网点的现金款箱(包)及尾箱押运工作,同时负责10个加油站的款箱收缴工作。
(5)昌宁县分公司企业自有运钞车2辆,需外包驾驶员2人、武装押运4人,收款员1人,配备企业员工1人(押运日常管理),负责全县6个金融网点的现金款箱(包)及尾箱押运工作,同时负责15个加油站的款箱收缴工作。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一年履约完成合同后招标方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若服务情况达标则顺延一年;服务情况不达标则重新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2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供应商具备在保山市内从事武装押钞服务的能力,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列》规定,必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公务用枪持枪证上岗,且政审合格;服务供应商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3.4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要求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商在五县市区均设有专门的对接机构和负责人,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第三方提供服务。
3.5财务要求:①供应商(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3.6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7从2021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严禁转包、分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费汇款回执(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4.2 磋商文件费用为800.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富滇银行:021*****2378
4.3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CA客服电话:**********(周一~周五9:00-17:0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6:00(北京时间)。
5.2 响应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在线远程开标。
5.3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加密递交。
1)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磋商文件。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响应供应商采用远程解密(请在上述磋商截止时间后立即解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3)加密、解密: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磋商文件进行加密。响应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并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磋商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磋商文件现场(远程)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其磋商无效。响应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网络环境、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cn)”、“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ynzbw.com)”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街道下巷街32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87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杨磊、田富伟、周燚飞
联系电话: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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