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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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大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大学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77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微生物学”等课程知识图谱及视频制作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课程知识图谱、思政知识图谱、知识图谱应用、知识图谱统计与分析、知识图谱智能路径规划与资源推荐、基于资源库的知识图谱建设与应用(可选)、课程视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772,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售后服务要求:①提供项目小组服务。在项目结束后,项目小组仍应保留联系人作为项目维护责任人,以保证售后的服务质量,其职责如下:作为供应商对客户的服务和接口,为用户提供5*8小时问题接收服务,负责第一时间获取用户信息、意见和需求,并协调供应商内部各方面的资源做出及时响应的责任。②提供在线客服服务。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的网站服务客服,对系统维护、使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的指导。③项目结束后的售后服务承诺,为保证项目结束后,系统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向用户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项目终验合格后三年内为项目质保期。在项目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如下服务:应用软件新功能改进、功能增加或者为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提供电话、网站、email等咨询服务,用于用户报告故障和提供免费技术咨询,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对于软件故障,供应商在接到故障通知2个小时内给予解答。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则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答复排除故障的策略。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供应商将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系统在8小时内恢复运行。
2 付款方式:①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50%的款项发票,用户方在收到有效、完整齐备的发票以及用于财务支付和结算所必备的票据、单证或凭证等文件后,向供应商支付与票面金额相同的合同款。②本项目所有课程制作完成且稳定运行,经用户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50%的款项发票,用户方在收到有效、完整齐备的发票以及用于财务支付和结算所必备的票据、单证或凭证等文件后,向供应商支付与票面金额相同的合同款。
3 知识产权:①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制作的课程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用户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全部侵权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第三人主张用户方知识产权侵权,用户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用户方书面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负责与第三人进行沟通和处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后果(包括用户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差旅补助、邮件费用等)。②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相关资料的著作权归用户方所有。未经允许,任何人与单位不得擅自进行传播、修改、使用相关资料等活动,若违反,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③用户方对委托制作的课程进行的教学活动,具有永久使用权。④课程运行于相关平台产生的全部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用户方所有,所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线学习的行为数据的分析报告等。对于用户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学习结果数据等相关数据,供应商与用户双方均可合理使用。⑤课程运行于供应商平台后,如果被其他单位使用,产生收益,由供应商与用户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4 保密责任: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公开本项目的课程资源。供应商对方案及工作中涉及的敏感数据和报告等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赵美花 181*****132

采购单位:广州大学

2024年0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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