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镇采购应急消防站装备项目公告
平沙镇采购应急消防站装备项目公告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平沙镇采购应急消防站装备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拟招商的项目为应急消防站采购装备,如:缓降器、发光导向绳(荧光导向绳)、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灭火防护服、水带、分水器、多功能水枪等。项目总费用49.5万元。
3.合同期限:按甲方要求执行。
4.资金拨付: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本项目合同价款,如因财政资金迟延造成采购人迟延支付款项,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执行。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提供报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方公章)。
2.报价方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信用信息:报价方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报价文件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注:两家或以上报价方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一经发现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25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可到现场或邮寄的方式, 须附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盖章)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同时提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表;(不需盖章)
备注:
1.登记报名时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以其磋商响应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做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2.报名供应商未在有效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如采用邮寄方式报名及递交报价文件的,邮寄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为报名及报价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快递邮寄延误等原因,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本项目招商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发布公告。
五、报价文件提交的时间、方式
1.报价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价方式:报价方可到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报价方须附上以下资料:
(1)报价表(含相关证明资料);
(2)偏离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情况介绍(含证书情况、业绩情况等):
(6)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本项目合同价款,如因财政资金迟延造成采购人迟延支付款项,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执行。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招项目负责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家豪电话:0756-*******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迎雁西街36号(4号楼201室)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标签: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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