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0万吨商品预拌干混砂浆(一期年产30万吨)招标公告

年产70万吨商品预拌干混砂浆(一期年产30万吨)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环境管理科)

传真:****-*******

通讯地址:新余高新区春龙大道(338004)

项目名称

年产70万吨商品预拌干混砂浆项目(一期年产30万吨)

建设地点

新余高新区上新路以西

建设单位

江西爱传福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新余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新余高新区上新路以西,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6′20.35″、北纬27°52′3.57″。该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占地面积16640平方米,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干砂库等主体工程,控制室、检测车间、地磅房、办公大楼设施等辅助及公用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化粪池、雨水管网、固废暂存设施、50m3循环水池、湿砂堆场、成品罐等环保工程及储运工程。项目设计规模(一期)年产30万吨商品预拌干混砂项目,实际(一期)年产30万吨。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治理:落实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治理:j、沸腾炉粉尘、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k、包装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封闭的厂房内;l、散装工序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封闭的厂房内;m原料储罐粉尘和混合机粉尘经自带无动力布袋除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封闭的厂房内。

3、噪声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治理:建设了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一般固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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