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皇姑区明廉路45号,面积7539.5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1-7层)。地下两层为上下水、变电所设备间;地上1-7楼为诊疗、办公区域。
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沈阳市医保定点医院;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医院;辽宁中医医联体共建单位。本中心设有床位99张,医疗技术人员105人。设有内科门急诊、外科、全科、妇科、骨伤科、康复科、理疗科、中医科、电诊科(CT\DR;彩超、心电图室、检验科、西药局、中药局、综合办公室、煎药室地上停车场、设备机房、变电所、污水处理等办公职能科室。配套系统有消防、供热、空调、监控、通讯、弱电、强电、供水供电、排水等。内有1部垂直电梯和大楼一侧的防火通道以及地下室两层步行楼梯。医院外有停车场、绿地等。医院有公车一部。
二、职责范围、人数、人员要求及管理要求
(一)项目管理
1、人数:物业经理1人
2、职责范围:负责与医院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3、人员要求:
女性,专科(含)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谈吐文明,50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健康证),身高160m以上,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
4、管理标准:
(1)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医院勤于沟通解决问题,落实服务方案,监督管理服务质量;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二)保洁部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
1、人数:保洁员5人
2、职责范围:负责医院的卫生、物品清洁;生活垃圾转运;病房地面清洁、患者被服的更换;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管理等。
3、人员要求: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健康证),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前核验。
4、管理标准:
(1)清洁设备、清扫保洁工具、各种清洁用品、垃圾袋、手纸篓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并保障其保洁设施完备。
(2)卫生间每天随时清理,包括地面、墙面、盆台、镜面、大小便池、窗台、污水池、水龙头、棚面等;每周一次消毒,保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大小便池、地漏无堵塞,墙面瓷片、门、窗无明显灰尘,便器无污渍,墙面无涂画,天花、灯具目视无明显灰尘。
(3)公共通道每天用地拖至少两次清擦地面(保证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做一次)。特殊雨雪天气及时清理院内及院外公共区域的积水、积雪。
(4)每月对楼梯间、公共区域玻璃进行清擦一次;对痰盂进行日去污、周保养处理。
(5)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6)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7)楼宇外围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8)负责日常及时垃圾处理清运,要对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无异味。负责医用垃圾的收集、登记、管理。保障医院内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
(9)做好冬季及时除运雪工作,保障进入医院人员、进入停车场车辆正常通行。
(10)负责病房地面、墙壁、台面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患者被服的及时更换、整理,要求随来随换。
(三)工程部-日常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人数:工程2人(其中电工1人,综合维修工1人)。
2、职责范围:(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大楼电路、建筑电气、设施、智能化设备维护、维修的日常保养工作;
(2)给排水系统的监护运行保养维修及节能控制工作;
(3)供暖季换热站设备正常运行以及对供暖设施和供暖管道进行日常巡查、维修、维护;
(4)生活用水、污水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
(5)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维修及小型工程工作;
(6)弱电系统的日常维修维护,保障通讯、宽带的畅通;
(7)配合医院相关工作。
3、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男性,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健康证)。电工具有电工证(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保证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管理标准:
(1)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保障大楼电路、建筑电气、设施、智能化设备运行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4)订有突发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5)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6)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7)排水系通畅,无积水、浸泡;
(8)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9)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保安部-秩序维护工作
1、人数:秩序维护员4人(其中秩序维护员兼司机1人,秩序维护员兼消防安全员1人,专职秩序维护员2人)。
2、职责范围:
(1)负责办公区域24小时保障公共秩序管理、安全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
(2)负责门卫24小时值班室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3)负责全天候安全巡查,纠正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维护甲方正常办公秩序。
(4)负责24小时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5)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医院公车一部,有外出驾车需求。
3、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男性,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健康证)。要求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掌握甲方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执行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卫日常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秩序维护员兼消防安全员须具有初级(含)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初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秩序维护员兼司机须持有C1驾驶证(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管理标准:
(1)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采购人办公环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结合采购人办公楼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三、费用范围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全额“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含大额)、生育险);保洁物料费;服装费;管理费;伙食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投标报价需按照上述要求的投标事项进行报价,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投标人所在地规定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采购人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种类、比例和标准,为员工缴纳保险等
四、其他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二)物业管理要求井然有序,服务热情周到,保障及时细致,避免浪费,提高效率,安全顺畅运行无事故。
(三)确保大楼电路、建筑电气、设施、智能化设备维护、维修的日常保养工作保养良好,维修及时,运转正常。
(四)物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不能参与采购人的日常诊疗工作,不能在诊疗区休息、吃饭。日常工作、乘梯期间不大声交谈、嬉闹。
(五)保安监控、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求有应急预案
(七)医院公车一部,如有需求,需保证有司机出行。
(八)室外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及时到位,雪后12小时内要将积雪清扫干净,保障入院人员、入场车辆正常通行。
(九)完成业主指定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日常物业管理的所有人员、工具、服装(每人每年2套)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提供的消耗品应安全卫生并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报价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采购单位同保修服务机构的沟通、报修和监督落实工作时,使保修服务机构及时完成其保修期内的大中小修项目,本次报价中不含大中小维修材料费用。
(十一)保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物业经理等关键性岗位的主要物业管理人员在半年内不得随意更换。此后需调换的,需提前1周通报采购单位,确保工作衔接沟通顺畅。
(十二)物业公司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备的服务方案。
(十三)因为本中心属于医疗院所,节假日期间正常开诊,供应商在开诊期间需提供正常服务。此服务为合同规定正常服务范围内,不予另行结算。
(十四)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解除服务合同:(1)抽查卫生不合格情节严重三次以上的;(2)由于安保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事件发生的。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物业服务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地点:皇姑区明廉路45号,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30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