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堂渔港桥及永定新河特大桥航标及防撞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神堂渔港桥及永定新河特大桥航标及防撞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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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神堂渔港桥及永定新河特大桥航标及防撞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秦滨高速(G0111)全长113.4km,沿线共有桥梁91座,桥梁面积约176万平方米(含匝道桥、跨线桥、高速线外桥)。其中:特大桥16座,大桥64座,中桥9座,小桥2座。

海滨大道全长20.369km,沿线共有桥梁6座(含匝道桥),桥梁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1座,小桥1座。

本项目为大神堂渔港桥及永定新河特大桥航标及防撞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对秦滨高速大神堂渔港桥、海滨大道永定新河特大桥进行桥梁通航抗撞性能验算,桥梁助航标志、桥梁防撞设施及桥梁防船撞主动智能预警系统设计。

2.2 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服务期限不限于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进行桥梁通航抗撞性能验算、桥梁助航标志、桥梁防撞设施及桥梁防船撞主动智能预警系统设计等,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文件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3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9 月24 日至2024 年9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01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0 月18 日14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30 分至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段工

联 系 人:

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022-********

电 话:

022-********166*****901

传 真:

022-********

传 真:

022-********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gc@tjbd666.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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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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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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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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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441*****010*******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工程设计 防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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