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百千万工程”典型培育比学赶超擂台赛第二轮活动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百千万工程”典型培育比学赶超擂台赛第二轮活动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百千万工程”典型培育比学赶超擂台赛(第二轮)活动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TRM*******)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STRM*******
二、项目名称:
汕头市“百千万工程”典型培育比学赶超擂台赛(第二轮)活动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和承包方式:
本项目最高预算为人民*****.00元。最高预算为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即包括安排舞台舞美设计安装、道具设备布置、主持人及嘉宾化妆、灯光音响司仪等劳务费用、包人工、包人员安全、包税费、包交通费、包物料费、包制作费、包安装费、包清理场地费等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超过最高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汕头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支持开展“百千万工程” 全媒体宣推工作的通知》,我市将举办《汕头市“百千万工程”典型培育比学赶超擂台赛(第二轮)》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参赛镇(街道)围绕推进“百千万工程”,展成效、晒亮点、找差距、增动力,推动镇(街道)比学赶超、加力提速,为充分发挥融媒引导和推进作用,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深入开展、走在全省前列,市指挥办联合市城镇建设专班、市乡村振兴专班、市要素保障专班、各区(县)指挥部及相关镇(街道)将举办四场擂台赛,并由汕头融媒集团具体承办。
五、采购内容:
六、项目时间要求:
首场活动于2024年9月29日举办,成交供应商须在活动前完成舞台舞美设计制作安装、音响及配套、现场工作人员配置等项目内容,其它场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七、项目地点:汕头市融媒中心综合剧场
八、服务要求(需提交履行服务承诺函):
(1)成交供应商工作应安全、保质、文明,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需求内容工作,采购人只负责支付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合同款,项目中具体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制作期间的设备安全、设备费用以及交通费、餐补、人员安全、耗材等。
(2)采购人有权根据节目录制周期变更等情况,随时调整安排成交供应商开展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工作安排并及时完成工作。如因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如因成交供应商没有响应采购人工作安排耽误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临时购买第三方服务,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工作完成后需经采购人工作人员确认服务情况。如采购人不满意,成交供应商须在协定期限内修改或重新制作直至采购人验收通过为止。
(4)成交供应商在工作期间,需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作业过程需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范,任何来自项目或其过程中所致的人身伤亡或安全事故,不管按照任何法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保证采购人免予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须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能随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派人对项目作出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人手不足或时间紧等理由延迟交付时间。
(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服务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与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设施,否则,造成财物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7)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8)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将采购人的项目进行转让或分包。
(9)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无偿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
(10)本项目的舞美设计图案需成交供应商原创或拥有版权,制作成成品后版权归采购人。
(11)本项目所有影像资料的版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1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享有其提供服务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如果在采购人使用其制作成品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时,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制作成品的使用被禁止,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费用承担替换或修改制作成品,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致的经济损失,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九、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交付30%的合同款;成交供应商按时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完成项目任务10个工作日后向成交供应商安排支付剩余70%的合同款;
(2)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内,参加相关采购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投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期间(3个工作日)。
十三、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邮箱: rmcg_********@163.com参与报名,并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8:50至11:40)到汕头融媒集团(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48号行政楼304号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一概不退。
十四、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1.投标文件正本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A4纸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3.投标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5.采购人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人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姚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docx
标签: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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