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HZFSLSNGCKYKCSJ/HT-2024-01
项目名称: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招标范围内的科研勘测设计费与专题费之和的100%(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未列明需委托第三方承担的专题报告编制费用为不竞争性报价,投标人无需单独报价,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据实支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停建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保护、铁路专项影响改建复建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等)
最高限价(费率):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招标范围内的科研勘测设计费与专题费之和的100%(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未列明需委托第三方承担的专题报告编制费用为不竞争性报价,投标人无需单独报价,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据实支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停建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保护、铁路专项影响改建复建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等)
主要工作内容:(1)完成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篇章、环境保护工程篇章、建设征地及移民补偿部分篇章)以及项目审批所需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停建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与取水许可、文物古迹调查及保护、铁路专项影响改建复建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安全监测设计专题报告、数字孪生设计专题报告、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的分析评价报告、建管体制机制研究专题等)的编制;(2)做好相关前置要件有关服务或外委工作;(3)上述成果审查审批需承担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
(1)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2)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时,根据有关审查审批规定程序,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专题报告。
(3)其他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满足项目审批或建设的需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
(3)投标人符合下述a或b或c规定的条件:
a. 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
b. 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
c. 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和(2)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718********。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话:022-********-802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4日
项目概况
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HZFSLSNGCKYKCSJ/HT-2024-01
项目名称: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招标范围内的科研勘测设计费与专题费之和的100%(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未列明需委托第三方承担的专题报告编制费用为不竞争性报价,投标人无需单独报价,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据实支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停建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保护、铁路专项影响改建复建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等)
最高限价(费率):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招标范围内的科研勘测设计费与专题费之和的100%(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未列明需委托第三方承担的专题报告编制费用为不竞争性报价,投标人无需单独报价,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据实支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停建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保护、铁路专项影响改建复建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等)
主要工作内容:(1)完成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篇章、环境保护工程篇章、建设征地及移民补偿部分篇章)以及项目审批所需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停建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与取水许可、文物古迹调查及保护、铁路专项影响改建复建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安全监测设计专题报告、数字孪生设计专题报告、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的分析评价报告、建管体制机制研究专题等)的编制;(2)做好相关前置要件有关服务或外委工作;(3)上述成果审查审批需承担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
(1)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2)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拒马河张坊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时,根据有关审查审批规定程序,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专题报告。
(3)其他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满足项目审批或建设的需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
(3)投标人符合下述a或b或c规定的条件:
a. 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
b. 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
c. 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和(2)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718********。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话:022-********-802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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