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镇泉畈村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公告
赵家镇泉畈村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公告
赵家镇泉畈村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公告
受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10 月 9日10:00时在赵家镇泉畈村二楼会议室举行“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项目竞价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发包人: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赵家镇泉畈村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
3.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1 | 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 | 2000 | 合同签订日起10年 | |
备注 | 注:为增加集体经济增收,经商议将泉畈村山口荷花塘新塘进行公开发包,发包时间为十年,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竞得通知书三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承包款。水库承包须无条件服从灌溉、防洪、排涝等上级水利调度指令,不得堵塞溢洪道。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转租。最终解释权归村所有。 |
该项目为赵家镇泉畈村山口荷花塘新塘承包项目,已经由泉畈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予以发包。
中标后,承包人须一次性付清十年的全部承包款,具体承包期限以签订协议为准。
4.了解具体情况或须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何亚法 工作电话:138*****060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10 月 7 日
三、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3、报名费用200元/人(不退还)
4、该项目不允许委托他人投标
若投标报名人为企业,则企业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
本次竞价投标保证金3000元(需在2024年 10 月 8日16:00前缴纳),未中标者竞价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待承包款交入村帐户后退回。
开户名: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家支行
账 号: 201*****2498718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 10 月 8 日8:30-16:30
2.报名地点:赵家镇泉畈村村部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 10 月 9 日上午 10:00时
2.投标地点:赵家镇泉畈村二楼会议室
其他事项:
若标的竞价人数量只有1人,则终止该标的竞价程序,由委托双方协商出租事宜。承包价以现场竞价报价单金额为准,但不得低于标底价。
七、投标办法:
1.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平标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者不得弃权,弃权者没收竞价保证金,投标价低于底价的无效。
2.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时,投标人自带黑笔。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竞得通知书三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承包款,并与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发包。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发包。
(3)承包期满后发包人无条件收回;若承包人在承包期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无条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承包期间,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资产存在状态,不得改变标的现有用途,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乙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其它要求:承包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及政府要求终止承包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标的不能使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承包款按实际承包期计算,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8)乙方在承包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时缴纳各种规费,如各种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人员伤亡,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及因违法经营活动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该竞价文件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注意事项
1、标的具体地址:赵家镇泉畈村(具体地址以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为准)。
2、现场踏勘: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
3、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 9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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