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洋风电场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坪洋风电场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品目号 | 货物名称或服务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项目地点 | 交货时间 |
1.1 | 风电场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 1、单机容量1500kW,轮毂高度80米,塔筒采用已生产的与东方电气DF87-1500风机配套的4节塔筒(基础载荷及塔筒相关资料另附)。 须对现有塔筒的改造再利用提出方案并测算费用,同时提供塔筒改造图纸及指导塔筒厂家进行改造。 基础采用已浇筑完成的基础(基础相关资料另附) 2、该风电机组应符合该风场特定气候条件。符合国能新能[2012]160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风电机组并网检测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和国能新能[2010]433号《关于印发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入网技术要求3、保证年可利用率达98%及以上。 4、单台年可利用率达90%以上。 5、防腐等级应满足ISO12944-2,C5M要求,耐久性达15年及以上。 | 20套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坪洋村坪洋风电场 | 第一批设备于2016年12月底前到达风机机位 |
1.2 | 风电场中央监控系统(具备远程监控功能) | 具备2年以上的稳定运行的业绩 | 1套 | ||
1.3 | 伴随服务 | 二年质保期及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培训等)。 | 1项 | ||
1.4 | 技术及商务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表2.2.1 合同设备分项报价表”里有关部件的品牌及要求予以响应。 2、叶片运输需采用具有举升及旋转功能的特种车辆。 3、合同设备到货后,因外部原因造成延迟送电调试,供方都应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应尽的维保义务。 4、商务要求见“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附件)”。 5、质保期后应将上传程序的权限、上传工具、软件免费提供给招标人。 6、其它的技术及相关服务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执行。 7、以上1、2、5三点如不响应,则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
招标编号:****-******** | ||||||||||||||||||||||||||
开标时间:2016-10-1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能(城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
福建莆田坪洋风电场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重新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能(城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坪洋风电场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重新采购及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货物及服务:
注:(1) 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⑵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招标范围为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供货、现场安装指导、参加试运行、两年维保及其它售后报务等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 2.2 投标人应拥有相应的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具备相应级别风机机组的关键/主要部件加工制造能力和总装能力。投标人必须明确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技术、性能及相关的质量保证和措施。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圆满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4投标人必须具有风电机组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的定型产品,正常投运2年以上或150台以上的稳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在近二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2.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7 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2.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交近三年(2013-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 2.9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2.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存在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任何腐败、欺诈行为。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23日起,每天8:3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5层506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人民币。凭汇款凭证传真件可获得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邮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汇款附言上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同时将汇款凭证、购买的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传真至****-********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0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汇款附言上请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6年10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 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0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第二开标厅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能(城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侨联大厦2层 邮编:351146 ;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6室 邮 编:35000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庄林 冯华 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35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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