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工程

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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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 *********N********
产权类型: 农村建设项目招标
交易方式:
交易期限:
报名时间: 2024-09-24 09:00 至 2024-09-29 17:30
报名地点: 谷城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交易开始时间: 2024-10-15 09:30
交易地点: 谷城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日期: 2024-09-24
产权基本信息
乡镇(街道):开发区 村(社区): 组别:
登记日期: 2024-09-24
产权类型: 其他
建设单位: 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预算总额: 元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周期:
项目描述: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gn******** (二)采购项目名称: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肆佰元 人民币(小写):¥17.34万元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规模: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 (2)项目地址:刘家沟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 2.施工要求 (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全部内容 (2)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10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充说明:供应商就上述规定条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供应商属于法人,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基本账户信息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与采购人、交易服务机构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应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 谷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园林路39号)由本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购买磋商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 0 元,售后不退。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兴久
联系电话:139*****212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4-09-24 09:00 至 2024-09-29 17:30 报名地点:谷城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4-10-15 09:30
联系人:张化学 交易地点:谷城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gn******** (二)采购项目名称: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肆佰元 人民币(小写):¥17.34万元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规模:刘家沟村湾组道路亮化 (2)项目地址:刘家沟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 2.施工要求 (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全部内容 (2)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10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费:¥ 300
保证金:¥ 3400
最高限价:小写 0.00 元
交易方式: 其它 成交缴款方式:
补充说明: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方承诺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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