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商学院报废物资第一次处置公告
2024年度上海商学院报废物资第一次处置公告
根据《上海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沪商院资[2024]8号),我校现有一批报废物资需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概况
报废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报废家具等。待处置资产数量及实物破损状况以现场勘验为准。
二、处置程序
1.供应商报名:请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书面报名文件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辅楼118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报名文件组成:(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含被委托参与代表姓名、参与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手机号,委托书格式按照附件1。公司法人参加只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手机号。(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废旧物资回收类经营资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信息填写完善,签章完整。报名文件晚到、不合要求、缺漏的取消参与资格。我校按参与代表姓名提前通过所列手机号联系进校报备,故现场查勘当天仅报名文件内所列参与代表可进校。
2.现场查勘:收到我校电话通知的报名合格单位参与代表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公章(用于现场报价,现场发放报价单,格式按照附件2),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到我校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496号)综合楼大厅集合,实地查勘报废物资,为保证公平公正,晚到的单位取消查勘及报价资格。
3.整体报价: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收购单位对拟处置物资整体报价,价高者中标。各单位代表请携带公司公章,现场密封报价,我校现场开标评标,收购单位需等评标结果现场公布后离开,单位参与代表有全部擅自提早离校的,报价作废,视作弃标。我校仅认可有查勘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报价单为有效报价。报价材料:密封报价单(查勘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
4.开标时间及结果公告:查勘活动结束后我校现场统一开标评标,报价最高者中标,现场公对公支付全款,结果公布后,半小时内不能付款的,视作弃标。如有弃标,以报价次高者递进。中标结果当场公布,并在校园网公示。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各收购单位需按时到实地查看,所成交的废旧物资品类、数量均以实地查看情况为准。
2.中标单位需在支付收购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拆卸并运走所有废旧物资,并打扫好废旧物资所在区域。
3.拆卸费及搬运费需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单位在组织拆卸及搬运过程中要规范施工,不得破坏学校设施。造成学校设施损坏的要按价赔偿;要确保施工安全,收购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中标单位需按国家规定处理收购的废旧物资,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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