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六盘山能源南湾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等两项目生态遥感解译采购公告
《宁夏电力六盘山能源南湾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等两项目生态遥感解译采购公告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宁夏电力六盘山能源南湾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等两项目生态遥感解译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夏电力六盘山能源南湾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等两项目生态遥感解译。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最终解译成果数据验收合格后,承接方向委托方提交项目工作量结算单(以实际解译量为准),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按照结算单确定的最终结算金额,承接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计划工期:
具备解译条件后30天内提供最终解译成果数据(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起)。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编辑为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自己公司名称,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通过中煤易购平台上传,经审查报名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采购项目询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固定总价,清单报价。
成交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税率: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八、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账 号:129*****2110902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汲文宪
电话:152*****576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126.com
十、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1*****0000 | 其他技术服务通用物料 | 项 | 1.0 | 6.0 | 2024-10-30 00:00:00.0 |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宁夏电力六盘山能源南湾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等两项目生态遥感解译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夏电力六盘山能源南湾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等两项目生态遥感解译。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最终解译成果数据验收合格后,承接方向委托方提交项目工作量结算单(以实际解译量为准),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按照结算单确定的最终结算金额,承接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计划工期:
具备解译条件后30天内提供最终解译成果数据(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起)。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编辑为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自己公司名称,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通过中煤易购平台上传,经审查报名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采购项目询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固定总价,清单报价。
成交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税率: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八、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账 号:129*****2110902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汲文宪
电话:152*****576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126.com
十、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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