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雨花区2024年度圭塘河河道保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雨花区2024年度圭塘河河道保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圭塘河河道保洁(含水面、滩涂)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水环境,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雨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河长制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采购需求。

2、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河道保洁,明确河道保洁任务目标,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市河道生态环境,实现两岸滩涂无垃圾堆积、水面无漂浮废弃物,逐步实现全区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3、项目范围及主要工程量圭塘河位于长沙南部雨花区境内,发源于跳马镇鸭巢冲水库(石燕湖),在黎托街道花桥社区汇入浏阳河,流域面积125 km?,河道全长约25.2km。本次服务范围为圭塘河河口至跳马与雨花经开区交汇处,沿线共计20.25km。

二、相关标准

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河道保洁任务目标,明晰工作职责,确保河道及滩涂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有效清理打捞,实现滩涂无垃圾堆积、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流域清理保洁工作全覆盖,逐步实现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内容

1、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相结合

圭塘河河道保洁工作要做到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相结合。根据河道保洁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的变化,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内的圭塘河一般区域8.75km, 重点区域11.5km,其中重点区域如下:

(1)长沙大道至入河口段(河口上游3.2km );

(2)湘府路至劳动路段(保洁长度5.5km );

(3)比亚迪南门至万家丽高架段(约2.8km)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长办[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雨花区河道保洁现状,确定此次圭塘河河道保洁服务边界:

1、常(枯)水位时期,无二级平台堤防,水位+2m 以下岸(边)坡和河道水面是属于区农业农村局保洁范围,水位+2m以上根据属地原则属于所在地街道保洁范围。

2、常(枯)水位时期,有二级平台堤防,二级平台以下和河道水面是属于区农业农村局保洁范围,二级平台以上(含二级平台)根据属地原则属于所在地街道保洁范围。

3、汛期或者洪水过境时期,漫水面范围内(含坡面和水面)属于区农业农村局保洁范围,洪水面以上坡面根据属地原则属于所在地街道保洁范围。

区农业农村局保洁范围公开招标专业保洁队伍承担起该片区河道流域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任务。其中圭塘河香樟路至劳动路段(溪悦荟段)河心岛及滩地日常保洁由长沙中建圭塘河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水面保洁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圭塘河湘府路至香樟路段水面、河心岛及洪水淹没后的滩地保洁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出现突发性状况时,保洁工作统一由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统筹调度,保洁公司与相关部门及街道保洁联合协作。

3、保洁人员投入及设备配备

根据保洁范围内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保洁人员、管理人员及设备设施的总投入量。根据河道保洁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的变化,此次保洁服务需投入人员18人,船只及车辆共计3台,相关救生和除险装备,具体人员及设备投入见费用测算表数据。保洁范围内需至少设置三道水面浮球拦网定点打捞漂浮物,并准备两道临时应急浮球拦网,设置地点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1、水域保洁标准

(1)水面无成片漂浮物,特殊情况下水面漂浮物不得超过2㎡,水面不得有相对静止的漂浮病死禽畜。

(2)桥墩、排水口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禁止采取开闸放漂(防汛调度除外)。

(3)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包装放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干净,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人员集中地段或公共场所附近,防汛调度、突发性事件等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4)禁止焚烧垃圾。

(5)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中标人应立即向所在的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6)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中标人应及时告知区动物防疫疾控中心,由专业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7)中到大雨过后三日内,中标人应完成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2陆域保洁标准

(1)河道滩涂不得有1㎡以上垃圾废弃物、堆物、枯枝等。

(2)岸坡整洁,无垃圾。

(3)河道沿线桥、涵、闸站等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

3、河道保洁时间和频次

保洁时间:早07:30—晚05:00。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巡回保洁频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垃圾收集与运输及车辆作业流程

(1)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或距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点,并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水面清捞的垃圾、陆域保洁清理的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装置应密封,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垃圾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垃圾运输: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转运垃圾时,应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所有清理上来的河道垃圾必须统一放置于弃置场地内,不得随意弃置。

六、验收标准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管理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2、付款方式:合同款项每年付款两次,通过半年度验收且达到付款条件的,经采购人报财政局审批同意后付款。

二、其他需求

1、此次需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保洁工作面现场踏勘,明确知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采购人不再出具现场踏勘有关证明。

2、保洁队伍将严格进行考核,届时将由各级巡河员对圭塘河全线采取徒步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保洁不到位相关问题将记录在案并通知中标人。

3、中标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承诺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采购方的安全生产要求,确保保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对服务期间的安全全权负责;中标人要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对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全权负责;中标人要对设备设施配备具有专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并提供专业的安全培训和装备,并对自身服务人员的安全负责;中标人要制定应急预案,在极端天气和紧急情况下要采取应急措施,并对相应的安全事故负责;保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损失、污染等情况,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和赔偿;在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自身人员或第三者、公众及环境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方无关;采购方有权随时对中标人从业人员等进行检查和评估,中标人应予以配合,中标人须在合同期内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中标人车辆、人员进入服务场所,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应的安全事故负责。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圭塘河河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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