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落实保护责任和防护措施,加强各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提高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推进数字生态健康发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风险,通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和隐患整改,提升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拟对雨花区各直属单位自建的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安全检测工作,为此拟采购有经验、有实力的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检测工作。

2、项目目标:

协助采购人加强对雨花区各直属单位自建的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适时对各类党政机关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每年度集中开展两轮次网络安全检测和复测等工作,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程序、公正的态度、独立的判断,按照相关标准对各直属单位自建党政机关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测评,发现系统、业务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风险;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风险提出解决建议,及时进行漏洞整改情况复测,并提供相应风险修复服务,降低或消除信息安全风险,有效提升系统防护能力。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

3、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网络安全服务 网络安全 信息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