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客运许可事项申请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客运许可事项申请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各相关申请人于2024年8月23日提出的道路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道路客运许可事项申请公示(2024年第3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政务服务中心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本机关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143号;电话:0728-*******;
特此告知
2024年8月26日
标签: 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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