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车墩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的招标公示
关于2024年车墩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的招标公示
为更好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民残福发[2023]4号)文件要求,车墩镇社事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度车墩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现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向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社会组招标,拟通过三方比价的采购方式确定承接服务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车墩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二、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一年)
三、项目内容:
1、评估筛查: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功能和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个案管理: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的登记制度,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做到“一人一案”;
3、康复服务:包括开展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为康复对象的家庭提供心理支持、教育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康复对象;
4、主题活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日活动,提升他们生活信心。
四、项目经费:******元。
五、项目方案递交:
凡有意愿参与项目承接的社会组织可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车墩镇人民政府社事办递交项目方案,线下提交:车墩镇北松公路4688号201室;线上提交:*********@qq.com。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方案恕不接受。
六、项目监管要求: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的检查要求,并按照项目需求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台账、报告等。
七、项目结束要求:
项目结束后承接单位须向需求方提供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特殊数据材料由需求方自行列定)。
八、申报单位要求:
1.在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
2.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
3.社会组织参与购买服务项目涉及领域应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同一年度已获各级民政部门、各类基金会等资助项目的组织,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4.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方案、资金预算、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九、招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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