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富锦段“三电迁改”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富锦段“三电迁改”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富锦段)“三电迁改”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C********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富锦段)“三电迁改”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铁鉴函【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富锦市佳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佳同铁路富锦段K83+238--K142+000、同江K0+000--K14+065
建设规模: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富锦段)“三电迁改”工程对受主体工程施工影响的通信、电力设备设施迁改,通信包含对12处平改立工程受影响的铁路通信、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广电、国防等设备设施迁改。电力包含对12处平改立工程受影响的0.4~10KV电力线路,3处66KV电力线路,3处车站0.4~10KV电力线路迁改。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富锦段)“三电迁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标段。
计划工期:10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01月30日。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具有铁路“三电”迁改工程施工经历,且至少具备1项近三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施工管理经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缴鹏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富锦市佳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富锦市中央大街46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郭宏生
电话:0451-********转3072、3073
电子邮箱:yw18@zzgj.net.cn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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