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楼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楼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9月23日
招标编号:SXZB-1605 0345G003/02
项目名称: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项目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山西省投资,招标人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S-2地块
2.2建设规模:实验室为本技术业务用房11层-21层,建筑面积约1159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实验室、X光室等验收规范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标段一:11层-13层实验室工程及1层X光室施工
标段二:14层-21层实验室改造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持有在本单位2015年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内(2013年8月1日以来)成功地完成过同类型工程,对生物安全、洁净实验室具有整体设计和施工经验,(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至少1项(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
3.3公司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合同履约失信等不良行为或诉讼记录。
3.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013年8月1日以来无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108号,前往路线:建设北路108号山西省建设厅对面)报名。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以下证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
⑴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
⑵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⑸ 受托人的身份证及2015年度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⑺ 项目经理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15年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⑻ 投标人近三年内已完成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
⑼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5.资格预审
5.1当投标人数达到7家以上时,招标人将视情况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向通过预审者发放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标段(不含图纸)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太原市漪汾街8号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108号
邮 编:03001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sxzbwb@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sxzbgs.com/
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账 号:14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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