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研发区、中小企业园及高创园等房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总部研发区、中小企业园及高创园等房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总部研发区、中小企业园及高创园等房建维修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扰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总部研发区、中小企业园及高创园等房建维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盐龙街道境内。

  1.3 建设规模:/。

  1.4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5 元

  1.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6 工期要求: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1.7 质量标准:合格。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法)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2.2.2其他要求:

  2.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业绩要求:无。

  2.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注:以上2.5-2.7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1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 ,投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3.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5%,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转账等形式,在合同签订前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不予退还情形: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甲方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2)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合同的;

  (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4)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

  (5)试用期内未能按合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履约的。

  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招标文件发放

  4.1 开始发放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 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2 发放地点: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12号楼15层1507室。

  4.3 补充通知(如果有)的领取地址: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12号楼15层1507室

  4.4 发放方式: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JShuaxia1997@163.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所投项目),可微信报名或至现场报名,购买标书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现场勘察

  5.1 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 踏勘地点:施工项目地块现场。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8、投标报价方式

  8.1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招标人对服务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报价中。

  8.2报价范围

  8.2.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与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运输、安装及保险、装卸、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等免费更换、包装、检测、缺陷维修、材料、机械、劳务、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调试、培训、管理、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不可竞争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8.2.2以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9、评、定标办法

  9.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报价评审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一项评审不通过不参与下一项评审。

  9.2 本项目由招标人依照国家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投标文件为一个标书(含一正、二副本)。(电子档的载体采用U盘, 包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电子档格式后缀应为:“.13jt”以及纸质投标文件的PDF盖章扫描件,储存电子档的U盘与纸质标书一同密封并递交,U盘表面加贴标签并注明单位名称)。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5:00时。

  11.2地 点: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12号楼15层1505室

  12、开标

  12.1时 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2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3、联系方式

  13.1 招标单位: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杰

  联系电话:137*****171

  13.2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173*****1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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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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