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特保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监察委特保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监察委特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监察委特保服务
预算编号: 06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监察委特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合区监察委和区公安分局在监管民警的带领下加强留置专区的看护勤务工作,并配合民警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合同履约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近三年(从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参选方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本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单位,须在上海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代管;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或快递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50号4#B座509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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