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监测站分析能力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监测站分析能力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监测站分析能力提升项目 JSZC-******-CJZB-G2024-015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CJZB-G2024-0153
项目名称:监测站分析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总金额
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便携式多参数检测仪 | 1 | 套 | |
2 | 水质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 | 1 | 套 | |
3 | 无人机采样器 | 1 | 套 | |
4 | 无人船采样器 | 1 | 套 | |
5 | 实验室耗材 | 1 | 套 | |
6 | 实验室安全防护升级 | 1 | 项 |
2.交货地点: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验收
(1)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方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便携式多参数检测仪、水质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无人机采样器、无人船采样器、实验室耗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交付完毕,实验室安全防护升级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付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QQ:**********、**********、*********。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分析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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