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及通讯基站建设(超短波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及通讯基站建设(超短波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HXZC-2016L291
2、项目内容:南京市森林防火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及通讯基站
建设(超短波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98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
(2)因森林防火通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与原有的省、市级森林防火通信系统网间协议连接、语音互通、文本互通的质量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为止,每天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前楼二楼221室。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玖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本票、汇票(含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十五)。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递交的,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1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30分。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峰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林
联系电话:***-********/803 137*****332
传 真:***-********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邮 编:210009
邮 箱:********7@qq.com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采购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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