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班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专项督导检查

安全生产专班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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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24-***** 公开责任部门 海淀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 安全生产专班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专项督导检查
生成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09:10 公开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09:10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所属目录 工作动态
备注
附件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4·18”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依法查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北京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24]292号)要求,近期安全生产专班分别联合温泉镇、苏家坨镇有关部门对温泉公墓、聂各庄敬老院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联合工作组主要检查了建设单位是否存在采用肢解工程、虚报规模、虚签合同等手段冒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名义,规避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重点针对是否按要求报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是否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等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温泉公墓施工现场灭火器压力指针位于红区、露天摆放材料无防雨雪措施、材料存放现场灭火器配备不足、临时电源线未采取绝缘保护、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等问题,联合检查组在现场逐一指出,要求施工方立行立改。在聂各庄敬老院施工现场,联合检查组发现临时铺设的电源线布设混乱,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责成施工方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

  

  

  下一步,安全生产专班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持续做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督导检查工作:一是加强联动能力,与街镇建立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联动街镇督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做好教育宣贯,利用巡检和业务培训提高机构认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建立区域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晰责任、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紧盯管理系统,及时关注机构申报动向加强指导,全力防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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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 导检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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