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基本草原优化调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昌县基本草原优化调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昌县基本草原优化调整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4,630.00
最高限价(元):574,630
采购需求:
★一、服务目标及内容
1、服务目标
根据建昌县2021年度国土“三调”变更调查结果和2021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等数据以及国土空间规划,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全县基本草原优化调整工作,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形成完整的全县草原和基本草原数据库,相关成果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专家论证评审。
2、服务内容
(1)室内判读: 数据整理、底图制作、预判图制作等。
(2)外业核查:拟调整图斑的现地核实。
(3)成果编制: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报告、成果报告等技术文件和统计报表。
3、划定范围和单元
凡涉及草原资源的乡(镇街)均需开展基本草原划定优化调整工作。
为确保基本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基本草原优化调整应以草原综合监测评价数据草斑小班为最小划分单元。
★二、服务要求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计量单位
面积计量单位采用亩,精确到一位小数。
3、措施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进度、保密及质量保证等各项措施。
4、人员要求:应配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林业等相关专业。
★三、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草原司2024年工作要点》、《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60号)、《建昌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等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相关文件,依法开展基本草原优化调整工作,确保调整结果符合草原生态保护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6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步进行参与,如有疑问拨打代理公司电话咨询。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绥路一品花园南门10号楼东5门市
邮箱地址: liaoningyueto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建昌喇嘛洞分理处
账户名称: 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俊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