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专用车和某雷达探测车两车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气象专用车和某雷达探测车两车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 气象专用车和某雷达探测车两车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气象专用车和某雷达探测车两车

二、项目概况: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1

气象专用车和某雷达探测车两车项目采购

现场领取

1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北京(甲方指定地点)

1940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文件领取要求:
(一)领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6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高德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三)领取方式:如供应商需领取产品详细技术指标,须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领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 二级及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复印件。

8.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且承制范围包含气象、雷达类相关产品(军队单位或国家事业单位可由军(部)级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允许承担军队项目的证明)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 2024年09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闫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5*****297(王)153*****726(闫)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3*****326

2024年09月23日


,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车 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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