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59000吨散货船建造监理招标公告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59000吨散货船建造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吨散货船建造监理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吨散货船建造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吨散货船建造监理。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建造1艘*****吨散货船(*****吨散货船建造项目的合同号:电运(购)24-36号 ,船体号:WL2406 ,新船的建造合同已于2024年 5 月 8 日签定,2025 年 8 月 1 日交付的建造监理,具体监理服务范围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投标人需就上述船舶从船舶建造图纸的审图,船舶设备、钢材和其他材料主要订购,开工,分段制造,分段合拢,舾装,系泊试验,试航到交船全过程的船舶建造监理服务,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就船舶审图、建造质量、进度、付款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船厂、船级社、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沟通协调,以及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船舶建造情况、工程监理技术管理等提供全方位船舶建造监理服务。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97.935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税率6%),不含税价92.3915万元人民币。
2.5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至*****吨散货船全部交付,正常监理服务周期同已签订的建造合同。
2.6标段划分:1 个。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宁波市相关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且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为“船舶建造工程”;或具有国家行业协会(或部级协会)颁发的有效设备监理证书,专业范围需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船舶工程相关专业或轮机工程专业;
3.1.4其他:/。
3.2项目业绩要求: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亲自递送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4.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dig.com.cn)。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法:
招标人: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15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王静、田恬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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