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竞价公告

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

项目编号:620*****40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宗明 177*****08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24 15:27 - 2024-09-27 15:27

采购单位: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半年体检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健康检查服务; 参数要求:健康体检;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80 -

买家留言:-

附件: 体检报价单.wps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兴宁区 三塘镇 南宁市昆仑大道16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标人除应当符合相关招投标法律规定外,必须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规下开展体检活动,承诺按行业技术标准,按既定体检项目,开展体检服务; 2.竞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竞标人必须是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南宁市具有符合本次体检服务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装备条件;竞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竞标人在南宁市具有在外出体检时每天安排800人以上进行上述内容体检的证明(2022年以来的体检合同或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4.在国内注册,具备急救抢救能力资质,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可从事本项目体检服务内容的医疗单位; 5.负责参与本次体检具体工作的人员必须是中标医院工作人员,且有足够的医疗技术力量和稳定的医疗人力队伍支持本项目实施。 6.体检设备,特别是大型设备(10万元及以上)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体检操作规程,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挂靠。
合同签订日期 成交公告发布后十五日内。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3号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所内
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按要求完成服务的全部价格,包含体检、化验、材料(如设备、体检表格、消耗性材料等)、医疗垃圾管理及处置、体检结果分析、与本项目服务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应按检查项目分别计算项目单价,再以体检人数乘以所报项目单价计算总价,最终以总价作为本项目的响应报价,报价不能高于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服务支持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批次次体检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后,中标人完成每批次健康体检并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提交相关健康体检报告及数据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核对已参加体检人数及体检项目无问题后,采购人以各项目实际体检人数和中标合同单价进行结算,中标人需同时开具正式发票。 2.一年体检总人数暂定1560人男性,具体以实际参加的人数为准,采购文件中各体检项目的人数为暂估数,具体以实际参加各项目体检的人数及项目为准。 3.本项目使用货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
评分办法 按政采云平台在线询价低价成交规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同等质量、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总价低价成交。
▲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时间安排、投入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等); (4)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一起打包上传扫描电子版,不接受word可修改版。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标准。
▲其他要求 1.投入体检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符合实际项目具体情况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及承诺、时间安排、投入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等),以作为评审依据; 3.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体检; 4.有漏检的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补检; 5.体检后将检验报告加盖中标人公章后交给采购人; 6.签订合同后即按采购人的安排开展体检服务。如体检时出现中标人因接待能力不足,无法在一天内安排并完成800人本项目体检任务的情况,采购人将停止体检,并要求成交人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调整。重新开始体检后若再次出现成交人接待能力不足的情况,将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可选择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采购。 8.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注:各项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条件及带▲为本次采购必满足条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看守所 体检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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