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移动篷房招标公告

车辆停放移动篷房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车辆停放移动篷房采购比选,由成都白鹭湾湿地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现委托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比选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车辆停放移动篷房采购。

2.2比选内容:车辆停放移动篷房采购及安装

2.3建设地点:锦江区白鹭湾湿地内。

2.4计划工期: 6天。

2.5比选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处于有效期内),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3.2比选申请人具备篷房制作生产能力,在同行业有较好信誉,业务水平、服务素质较高

3.3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大型活动现场服务经验和具有篷房销售服务经验

3.4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篷房搭建、施工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3.5有自己的技术和服务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前12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6非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须具有产品制造厂家对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3.7近两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

4、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1、凡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的请于2016年9月 26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天府新谷8号楼2单元605)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天府新谷8号楼2单元605)。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白鹭湾湿地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江家堰村十组89号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89*****55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天府新谷8号楼2单元605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

2016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篷房 移动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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