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立减模式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家电以旧换新立减模式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10号)的要求,“鼓励市(州)支持有条件的销售企业开展立减等及时兑付方式,提升消费者获得补贴的便利性”,我市拟对2024年宜宾市家电以旧换新立减模式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宜宾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宜宾市家电以旧换新立减模式服务机构比选

三、服务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一)资质条件

平台依法登记设立,且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有立减模式服务的案例。

(二)技术条件

1.应在相关APP上设立宜宾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专区作为消费者申领家电补贴的入口。

2.在活动专区内应对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参加条件、补贴商品类别及补贴标准进行展示说明,对可参与本活动的商户及门店信息进行展示。

3.应完成与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系统对接,按省级平台要求实现相关信息的传送。在消费者领取本活动“立减券”前,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取得消费者授权,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并通过省级平台对消费者的参与资格进行查询。

4.在活动专区内应按补贴商品的品类、补贴等级分别设置商品“立减券”。对经省级平台查询反馈具备参与资格的消费者,应在活动专区内展示该“立减券”可以使用的商品。待消费者使用“立减券”后,应将已购买的商品品类信息传送到省级平台用于后续资格校验。

5.应在活动上线前完成与参加本活动的商户及其收单机构的系统对接,确保消费者领取的商品“立减券”在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应商品时可以正常核销。应按省级平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品“立减券”的核销信息、退货信息传送到省级平台。

6.应设置商户入口,供参与本活动的商户登录并查询在本商户发生的核销商品“立减券”的相关交易记录,并提供上传各交易对应发票的功能。对已上传的发票,应验证发票真实性后,将相关信息按要求补传到省级平台。

7.在本活动开展前,应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利用自有渠道对本活动进行广泛传播;同时应做好客服人员培训、受理商户培训、系统资源准备及活动参数设置。

8.在本活动开展期间,应做好对消费者、商户的咨询解答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应做好商品“立减券”核销交易及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

9.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10.应当开发补贴商品信息申报和管理系统,建立补贴商品目录库并持续维护,为参与企业提供国家和本市政策专用收单收银设备和系统,对接支付机构做好活动配置,对商户收银人员提供操作培训服务。

11.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机制,确保“立减券”消费者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立减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立减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不实的,将导致其响应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五、比选时间、地点

请比选申请人于9月24日(星期二)18:00前将报名表交至宜宾市商务局506室市建运行科,比选申请人按要求细化比选文件(密封并加盖鲜章,一式3份,现场提交比选文件)。

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召开比选会。

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提前30分钟到达。

联系电话:0831-*******

六、其他事项

因本次比选条件要求较高,可能涉及单一来源,因此本次比选有一个单位报名即可开展比选活动。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参加比选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宜宾市商务局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8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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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服务机构 立减 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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