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网上下载)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经金婺水【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20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 60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包括新建引水管道、村级给水管网铺设、100m3蓄水池一座和管理用房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1投标人为水利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规定,应在投标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并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3.5.2投标人为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的,按3.8操作。
3.8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一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建议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金华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婺城区沙畈乡银坑村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美宝龙南楼B座6楼
联系人:戴加根 戴寿根 联系人:朗燕辉
联系电话:135*****367(669103) 联系电话:135*****912(661912)
2016年 9 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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