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河悦中心与滨河名邸”商住一体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前期物业招标公告
镇海区“河悦中心与滨河名邸”商住一体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前期物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海区“河悦中心与滨河名邸”商住一体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河悦中心”为商业、“滨河名邸”为住宅小区,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规划支路东侧,永昌路南侧,永平西路北侧。总用地面积*****.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住宅*****.55平方米(其中:住宅平层*****.05平方米、住宅叠拼9553.50平方米)、商业*****.00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204.98平方米、垃圾房150.49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80.95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158.72平方米、婴幼儿照护用房55.02平方米、门卫11.56平方米、10KV开关站84.89平方米、水泵房73.00平方米、消防监控室72.05平方米、室内体育场馆263.19平方米、地下室井道132.21平方米、配电房658.61平方米、封闭空间3.36平方米、预留5G基站机房24.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平方米。机动车车位611个(其中地上16个、地下595个)、非机动车车位908个(其中地上443个、地下465个)。住宅共计130户。前述指标可能发生细微调整,具体指标以政府相关部门变更后批准文件为准。
2.2交付计划时间约为2026年9月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目前不得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如下(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经理目前不存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5.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五家时,如招标人推荐一家,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四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招标人不推荐,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五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2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三家(含)至五家(含)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月19日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
联系人:赵文浩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蔡煜、傅作琪、石宗杰
电话:0574-********
日期:2024年8月28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镇海区“河悦中心与滨河名邸”商住一体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金 (万 元) | |||
交易代表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附 件 清 单 |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拟派项目经理目前不存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 |||
申 请 人 | 招标(代理)人审查意见 |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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