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招宝山街道清川小区、清川佳园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发包公告
2024年度招宝山街道清川小区、清川佳园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发包公告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招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发包,本项目为企业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项目己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招宝山街道清川小区、清川佳园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GTCGS*******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服务内容: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清川小区和清川佳园区域范围内全部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服务期间如遇采购人政策变化因素(如:采购人机构改革、管辖职权变更等)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
预算金额:上限价人民币*******元/年。
二、合格竞包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竞包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竞包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竞包且以联合体形式竞包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发包代理机构于竞包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竞包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包公示期间对中包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包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竞包活动期间的,发包人将依法取消其中包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包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包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竞包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镇采购办[2022] 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属于“物业管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书),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竞包本项目。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竞包。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竞包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发包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四、竞包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包人应当在竞包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并将电子竞包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逾期递交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竞包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五、竞包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定包会议开始时间同竞包截止时间,定包会议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竞包文件解密:竞包人须在定包会议开始时间后 60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发包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竞包人撤回其竞包文件。
定包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发包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竞包人认为发包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发包文件之日或者发包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发包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竞包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发包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要求已取得发包文件的竞包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1、发包人:宁波招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宽豪 电话:138*****832
2、发包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蔡煜、傅作琪、石宗杰 联系电话:0574-********
3、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574-********;180*****830; QQ 群:*********。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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