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1-2-JLMY-ZB-CG-2024-006-1-2
项目名称: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MR一台、显示系统一套、C型臂一台、眼震视图仪一台、眩晕症综合治疗系一套、高端彩色超声诊断仪两台、口腔CBCT一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及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冷冻切片机一台、水处理机一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能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供货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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