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镇小北屯农村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枣园镇小北屯农村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北屯农村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北屯农村广场景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北屯农村广场景观工程,地面铺装、树池、路岩石、园林绿化苗木等,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北屯村
2.3总投资额:约8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6年9月30日17:00时前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东100米府东大厦B座1301室)参加报名、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4.1、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件)。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园林项目经理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北屯农村广场景观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投标保证金:
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公司基本户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支付,以现金支付的视为无效)。
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东100米府东大厦1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7、招标日程安排
7.1投标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124
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东100米府东大厦1301室
7.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2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7.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00时;
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东100米府东大厦1301室
联系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132*****333
7.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下午14:30时,过时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下午14:30时;
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东100米府东大厦1301会议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124
招 标 人: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北屯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132*****333
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3*****124
日 期: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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