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151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应商选择已由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以2020JSSB-002CG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单位。
2.1项目名称、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最多入围中标人数量 |
一标段 |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供应商选择(一标段) | 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相应的化验类物资材料 | 7 |
二标段 |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供应商选择(二标段) | 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相应的日杂、工具、油漆、水暖、五金、电器类物资材料 | 4 |
2.2供货地点:长春市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化学制剂、药品及仪器相关内容;二标段投标申请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日杂、工具、油漆、水暖、五金、电器(满足3项即可)。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同时入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吉祥码: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人民币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联 系 人:王子齐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陶情冶
邮箱:SYZB8680@163.COM
2020年8月14日
标签: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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