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九十团广电站摄影机、广角镜头、三角架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五师九十团广电站摄影机、广角镜头、三角架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五师九十团广电站摄影机、广角镜头、三角架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第五师九十团的委托,对第五师九十团广电站摄影机、广角镜头、三角架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九十团广电站摄影机、广角镜头、三角架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WS-ZFCG*******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摄像机、存储卡、卡槽读卡器、广角镜头、闪光灯、三脚架、电池、手持话筒、摄像机包、内存卡等(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采购预算:140000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供货、销售)、制做、服务、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有能力承担采购货物生产(供货、销售、安装);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持网上报名确认单和供应商就本项目办理谈判业务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谈判保证金交款凭证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进行登记、报名,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2、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09月23日~ 2016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谈判规定: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1:00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3日11:00时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开标一厅。
十一、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1、报名时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凭证。谈判供应商未交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个人交款无效),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行 号:********4319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第五师九十团
联系人:王庆国
联系电话:189*****656
2、交易中心: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联系人:李勤李娟 杨文程
电话:****-*******传真:****-*******
邮箱:********17@qq.com
3、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室
联系人:秦婷 联系电话:181*****016
电话:****-******* 传真:****-*******
邮箱:********5@qq.com">********5@qq.com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第五师财务局
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49号第五师机关办公楼
监督电话:0909—*******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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